新报讯 (记者 杜磊)2006年12月30日,呼和浩特市安监局及玉泉区安监局的工作人员对玉泉区大南街一带的特产五金店进行了查看,4家不合法出售烟花爆竹的特产五金店遭到处分。
工作人员在查看中发现,恒发特产五金店、绥运特产五金店、忠实渔具灯笼彩灯店、中华特产店不合法出售烟花爆竹。
工作人员下达了拘留单后,将4家店肆内的烟花爆竹没收,这些烟花爆竹将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会集毁掉。依据有关规定,运营烟花爆竹必须先处理《出售许可证》,工商行政管理部分凭该证颁布营业执照,季节性从事零售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则需获得由安监部分核发的暂时《出售许可证》。责任编辑:dl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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